1、牵头制定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和定期完善;
2、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分阶段按照内部控制手册进行审计。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要求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履行内部控制各项制度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4、负责对公司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公司内控手册指定的制度和风险控制点进行不定期审计;
5、负责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建立反舞弊机制;
6、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7、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按照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配合审计机构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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